2008年4月17日 星期四

大學如何促進公民社會?(二)

第四是作為公共領域推動思辯型民主 (deliberative democracy)。哈伯瑪斯在他的《邁向理性社會》一書談到大學是實踐民主的最佳場所,並應樹立模範影響整個社會。民主不單是少數服從多數的表決方式,我們應先在群體中尋求共識,直至無法達成才進行表決。而尋求共識的方法,是要讓參與對話的人不分地位身分,都有平等機會闡述觀點,以理服眾。哈巴瑪斯強調不同學科的人都應該超越自身狹隘的視野,參照其他領域的觀點,這種開放思維必須建基於一種自省的能力,而這正是大學須要提倡的精神,也是民主和理性社會的基礎。

最後是培養公民素養(civility)。Edward Shils認為 civility包括公德和寬容精神,特別是尊重敵對方說話的權利。只有在這種寬容精神之下,公民社會才能讓多元的利益、價值和生活方式和平共存。大學的博雅教育/通識教育對培育這種寬容精神貢獻重大。博雅教育強調的批判精神不單反對盲目崇拜權威,還強調自省精神,超越狹隘的視野。從最早實行博雅教育的維珍利亞大學、柏林大學到香港中文大學,這種學風一直孕育人才在公民社會與傳媒中作出貢獻。但自從大學學制四改三並貫徹新學制背後的工利思維,這種自由學風已蕩然無存。

大學要肩負建設公民社會的使命,必須確保自由學風、促進社會關懷和提倡寬容精神。但今天大學漸漸淪為職業訓練場地、學科發展日趨專精、競逐資源和排名令大學日益工利,重視專門論文發表輕視人文素質的培養。大學治理以行政主導為傲,等級深嚴,缺乏平等對話的氛圍,何以推動思辯式的民主? 前哈佛大學本科部主任Harry R. Lewis概嘆當前的著名大學都是 “excellence without a soul”。誰曉得這種發展趨勢亦從根本上損害著公民社會的成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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